> 上述许许多多的迹象都表明,所谓“乾隆乙卯仲春新梓”云云,不过是坊贾的造假而已。增订本和石渠阁本都是在屠绅去世后,最少是嘉庆九年吴谷人的《有正味斋骈体文》梓行之后相当长时间里方才刻印行世的。无论是二十卷本的《琐(虫+吉)杂记》还是二十卷本的《六合内外琐言》中所增补的那些作品,也可能都不是屠绅所作。这虽只是根据情理进行推理分析的结果,但自信不会大错。
需要略加说明的是,上面的推论基本上是建立在二十卷的石渠阁本出于二十卷的增订本的基础之上的。而且我在前面也说过,这两个本子谁出自谁,问题比较复杂:上面提到的论定石渠阁本出于增订本的证据的指向还不是唯一的、不可逆转的,也有可能是增订本的刊刻者看出了石渠阁本的假相,有意按照原书对其进行矫正(如作者的名号、把原跋的原字去掉等)而伪托“乾隆乙卯仲春新梓”。但这对论定这两个本子都是在屠绅死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刊刻、所增篇目非屠绅所作并无紧密关联。若二十卷本的增订《(琐(虫+吉)杂记》出于石渠阁本,则我就有更多的证据来证明上面所作结论的正确了:
仔细比勘一下《六合内外言》与乾隆本《(琐(虫+吉)杂记》的相应篇目,可以发现,他们之间有不少异文。这些异文决非手民的误植,而是有意修改形成的:
(1)《六合内外琐言》与《(琐(虫+吉)杂记》相应篇章的标题没一个相同,若多出的篇章系屠绅所作,书系屠绅生前编好,他怎么会将原来那些小说的题目全部改掉?若用他对原来的题目不满意去解释,当不会对原来的题目一个也不满意吧。如果我们将两个本子的相关题目作一比较,还可发现,绝大多数题目改得并不好。比如,乾隆本卷一第一篇之《阚览》,在石渠阁本中题曰《证果处》(卷15),“阚览”是该篇主人公的名字,而《证果处》的篇名只因篇末有云:“和(指知县和大受)为位(神主牌之属)而哭,书其舍曰:诤友阚君证果处。”后者显然未能概括全篇的主要内容。又如乾隆本卷一第二篇名《神主变相》,石渠阁本更名曰《孝廉呵笔》(卷15)。题名《神主变相》是因为该篇的主人公之一的(反犬+擐去扌)薄少年慕庄用“伪肉具”调戏其姨,后来姨潜以此物将慕生父亲的木主换过,慕生不知,持以请一秀才题字。秀才启视,满堂大笑,“哗曰:神主变相。”秀才以为慕庄有意侮辱自己,将其告上法庭。作者是利用这个带谐谑性的道具来统括全篇;而所谓《孝廉呵笔》(卷15)只是因为篇中有“生匍匐捧匣而乞题,孝廉呵笔想象”一句话。若这些更改出屠绅自己之手,怎么会有上述的情况发生?
这样的例子很多,再举一例:乾隆序刊本中的《(土+邗)母》一篇,到石渠阁本中,题目被改成了《文命命》。“文命命”,乍看以为是个人的名字,以篇中主人公命名的情况在古小说中多有。但仔细一看,原文原来是:
娘大呼曰:“儿已歼水母,吾当锁无支祁。”出铁索,系猕猴颈而宣号令曰:“吾奉文命命治水妖,他族宜避,毋自殒灭也。”
“文命命”处,很可能衍一“命”字,全句实为“吾奉文命治水妖”,或当如此断句:“吾奉文命,命治水妖”,不管怎么,也不应把“文命命”当一词并用来作标题。如果说前面的例证,或勉强可用其它的理由去加以解释,则这样的改动造成的错误,便只能是出版商或作伪者,为掩盖某种企图,在未读懂原文的情况下,错误断句,匆忙草率,胡乱修改所致,而万不可能出于屠绅自己之手。
(2)石渠阁本与乾隆刊本相应篇目的文字也有许多不同。从这些不同也可看出,这种修改并非出自原作者屠绅之手。略举两例如次(按:【】内为石渠阁本单有之文字,()为乾隆本单有之文字。):
其一,乾隆本中的《漳河神》与石渠阁本中的《有鬼论》:
神腊未艾,始终在丙,攀龙而至者,行走马归耳。【其相既长,从释氏教,尝着有鬼论,其略曰:佛一灵鬼也,龙之文亦如之。鬼蟠际上下,与生俱来,必与死俱尽。鬼有君子,如风伯鱼师,司中司命之品。鬼有小人,为夔(鬼+虚)于(虫+为)之属。鬼有基德,流乌跃鱼之祥。鬼有凶德,牛鸣蛇斗之异,六合之内,十二时中,鬼之道,绝地通天,遂人而化矣。且鬼不徒于报应之求之,诗咏属垣,易占窥户,皆是物也,岂独恩怨之场哉。夜梦一人,告曰:“鬼者非有非无,我执为无,既遭鬼诃,君明其有,亦被鬼瞰耳。”问其姓名,曰:阮瞻也。其相】年二十,与科目士游,多忌无成,遂以天禄校书吏筮仕,得郡法曹。十五年而擢大邑,……时黄淮塞流,贡艘不渡,其相临河,慷慨泣下曰:“江某七品秩耳,如有利于河渠,死且不恨。”北行至清渊城,疾大作。时与人谈笑,皆经济语。忽起告家人云:“吾不能水死报国家,而四渎诸侯奏请为从事,自维无术,何以膺融荐哉?”遂勿药。先是其舣舟处一漳河神庙,祈祷灵应。一夜,庙中祝闻呵殿来庭前,又吏报云:新长史莅官……
其二,前面举到的乾隆本中的《(土+邗)母》与石渠阁本中的《文命命》批语:
金生土生,而(为)【治】土病,水为金生,而受金厄。若狃于土克水之说,(恐未)【斯】足阐五行攒聚之奇,不谓宋小说中一则澜翻而有此大篇。大地何所非有,大文何所非无。【知乎此而道经可读也。】
例一,作者本来是要写一个耿直为民的官员,死后为漳河神,故以“漳河神”命名。修改者将标题改作《有鬼论》,文、题明显不副。增添的一段文字,是为与改过的标题《有鬼论》相应对,阐发自己的关于有鬼无鬼思想,但文中说:“鬼者非有非无,我执为无,既遭鬼诃;君明其有,亦被鬼瞰耳。”标题仍然不能涵括文章的思想。且既说“其相既长”,又说“其相年二十”,中间文气明显断隔,特别是一个崇释氏教的人,怎么会称“佛一灵鬼也”呢?而且小说里根本就没有江其相被“鬼瞰”的情节,增添的文字却说其相“亦被鬼瞰”,若出屠绅之手,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例二,作伪者对原本纂改的痕迹更其明显:他将乾隆本中的“若狃于土克水之说,(恐未)足阐五行攒聚之奇”,变成“若狃于土克水之说,【斯】足阐五行攒聚之奇”,不仅意思完全相反,而且在逻辑上也说不通。大达图书社本大约看出了其文不通,更作:
欧阳伯庚曰:“金为土生,而治土病;水为金生,而受金厄,斯足阐五行攒聚之奇。大地何所非有,大文何所非无?知乎此,而道经可以读也。”
但也与乾隆本的意思不同,且也与小说的内容不合。乾隆本是要说明五行乃是“相生相克”的,不能单强调一个“克”字。
要之经过石渠阁本修改的文字非出屠绅之手。
(3),若石渠阁本比增订本早出,而此本内封上有“此书锓版久失,遂少传本。顷取原书,细加校阅,重付枣梨,以公同好”数语,则“锓版久失”的那个“版”,指的肯定就是乾隆间所刻的那个版,而“传本”或所谓“原书”即指今存的乾隆本。这就更说明,石渠阁重新雕版印行该书的时候,离乾隆本问世的时间已经很久了。不然不会是“锓版久失,遂少传本”。而其时屠绅也已久不在人世了。
要之,增订本《琐(虫+吉)杂记》与《六合内外琐言》无论那种本子在前,其所出可能都在屠绅去世后,所增的相当于原书至少百分之四十的篇幅也可能都非屠绅所作。
至此,我们大约也可以作出如下的结论:我们不能再将《六合内外琐言》(包括增订本《琐(虫+吉)杂记》)与早期的乾隆本《琐(虫+吉)杂记》看作同一种书,为审慎、科学起见,我们也不应再将《六合内外琐言》(包括增订本《琐(虫+吉)杂记》)一书无保留地系于屠绅一人的名下。
注:
①鲁迅全集出版社,民国三十五年版。
②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4月版,下引此书皆出此版。
③台湾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④北京大学出版社,上1990年版,下1993年版。
⑤齐鲁书社,1994年版。
⑥齐鲁书社1994年版。
⑦袁行霈、侯忠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
⑧徐朔方《蟫史•前言》,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古本小说集成》。
⑨分见《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20册227页下、233页上、233页下238页上、243页下;22册117页下、127页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⑩分见该书二十二册,117页下、127页下。
⑾详参《屠绅年谱》(古典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和下引有关记载。
⑿《亦有生斋集》诗,卷第十三。
⒀《屠绅年谱》将先生还滇过梁等事系于乾隆六十年乙卯,又徐书受《教经堂诗集》按年编排,上诗系 于“旃蒙单阏”。
⒁《教经堂诗集》卷十三。
⒂《〈蟫史〉的作者与版本》,《世界新闻传播学院人文学报》,民国八十四年第二期第175-202页。
⒃详参金武祥《鹗亭诗话•序》汪瑔《鹗亭诗话•题词》。
⒄见师范《师荔扉先生诗集》卷四《同人小集寓斋,笏岩师有诗纪事,依韵和呈》《四月初九日京师小集,席间步笏岩师韵》及师范《〈习园藏稿〉〈鹗亭诗话〉合序》。
⒅转引自《屠绅年谱》55-56页,古典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
【原载台湾中正大学中文系《中正大学中文学术年刊》2007年第二期(总第0期),用繁体字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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