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公案》与戏剧考论
萧相恺
往往有这样一种情形:一部写得并不很好的小说,在小说史上却有着相当特殊的地位,在小说、戏剧史的研究中也有颇大的价值,在《中国小说的近代化》一文中,我曾经论及梁启超的《新中国未来记》①;本文要考论的《百家公案》也是这样一部小说。《百家公案》一出现,立刻产生了巨大的反响,这反响,从它出现后掀起的一股公案小说热,几十年的时间里便出现了《廉明公案》、《诸司公案》、《郭青螺六省听讼新民公案》、《详刑公案》、《详情公案》、《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古今律条公案》、《国朝宪台折狱苏冤神明公案》等诸多公案小说可以看出。《百家公案》虽系短篇小说集,却以包拯这个人物贯穿全书各篇,有时两个(回)或三个(回)短篇一气联贯。这种格局,则明显地是宋元的短篇公案市人小说向长篇公案小说过渡的关捩,开了后来的《施公案》、《龙图耳录》等侠义公案小说的先河。它称得上是我国小说史上最早的真正短篇拟市人小说集,其对后世的拟话本小说如“三言”、“二拍”、《欢喜冤家》等的影响,已为学者们所公认。在这部短篇小说集中,可能还保存着不少的宋元市人小说,也保存着许多可供戏剧史研究的资料。因此,尽管它本身也许确如某些专家所说“俚拙无文”,治小说戏剧史的人却不能不特加注意。它的其它方面的问题,我将另文详论,这里,先说说它与某些戏剧间的故事渊源。
一
考镜源流,最要紧的是先确立考镜本体在整个历史长河中的位置,由此上溯下寻,方能弄清脉络。作《百家公案》考论,自然亦得先确定《百家公案》的成书年代。
《百家公案》成书的确切时间,已颇难稽考,但现行的最早刊本,却明署着“万历甲午书林与耕堂梓行”,也就是说,这个小说集,最迟在明万历二十二(1594)年便已印行,而且,可以肯定,它决不是包拯断案小说集的祖本,甚至也不是《百家公案》这书的初刊本。
第一,这书的目录叶题“新刊京本通俗演义包龙图判百家公案”,正文各卷卷端则题“新刊京本通俗演义全像百家公案”;书的第一至三十回,每回均题“增补第X回公案XXXXXXX”,这迹象表明,前此,似已有“京本”和“非京本”两类本子在,这些本子或无图像、或图像不全,安遇时据京本刊印,还作过增补。
第二,书的第五十八回“决戮五鼠闹东京”末了,有一段注说:“此段公案名《五鼠闹东京》,又名《断真假仁宗》,世有二说不同,此得之京本所刊,未知孰是。”更证实了上面“前此已有京本、非京本两类本子在”推测的正确。
第三,书的第三十回,“贵善冤魂明出现”有注云:“阿杨第二十八回公案已判死罪处决了,此段公案系在先一起,乃是包待制初为濠州守时事。”查这个刊本,阿杨之死却是第七十七回,显见得另有一部关于包公断案的小说,第二十八回写到阿杨已判死罪处决了,二十八回后“贵善冤魂明出现”又出现阿杨这个人物,编者怕引起读者的误会,才加了上述的那个说明。安遇时在据这个本子重编时,不仅对它作了“增补”,还调整了它的次第,只是忘了删去那个说明。
第四,《百家公案》的编排,似乎没有一个预定的体例,篇什既未按内容集中.也未按时间顺序。即如包拯陈州赈济一组故事,分别置于书中七十二、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八十三、八十四、八十五回,按时间顺序,应该起于“判张皇妃国法失仪”,它叙的是王丞相举荐包拯赴陈州赈济,仁宗封包拯为十五府提督,自专斩罚,出殿便遇上排正宫鸾驾往南岳行香的张妃,包拯认为张妃有失国礼,夺了她的黄罗锁金伞,并罚张妃黄金百两,然后打道前往陈州。这明显是包拯在初试“十五府提督”、“自专斩罚”之威,安遇时却把它排在第八十三回;第七十四、七十五两回“断斩王御史”、“仁宗皇帝认亲母”反到是叙包拯赈济归途和回到朝中发生的事,第七十六至八十二回所叙,又非陈州放粮期间的事。之所以呈这种无序状态,说明它的祖本也许没有一百回,经过了一段相当长时间的流传,流传过程中人们不断增补,这才足了百回之数。
根据上述材料,《百家公案》的成书,至少应该在万历初期。而它的祖本,我估计,在万历之前便已经出现。
二
《南词叙录·宋元旧篇》著录南戏《朱文太平钱》;《九宫正始》则作《朱文》,并注云: “元传奇”;《南九宫谱》复作《太平钱》。这部“元传奇”已佚,只留下几只佚曲,分别保存在《南词叙录》、《九宫正始》、《南九宫谱》等书中。又《永乐大典》卷一三九八九戏文二十五也著录《朱文鬼赠太平钱》;“书生负心”散套中又说;“昔有朱文,太平钱鬼为缔姻”,所叙当与上述《朱文太平钱》为同一的故事。根据《永乐大典》所录这部“元人传奇”的标题及“书生负心”散套中的话,再加上现存几只佚曲的内容,《朱文太平钱》似乎是叙人鬼相恋的故事。元传奇《朱文太平钱》的较为详细的故事概要已很难揣知,但福建戏班中演出的《朱文太平钱》所叙却是:
北宋时候,西京有个朱文,年方二十,父母双亡,孤身无依,在染坊中做手艺,聊以糊口。一日,到东京投亲不遇,在王行首店中安下。东京女子一粒金,家道贫穷,从小卖与王行首做养女,现在已十九岁。王行首夫妻几次强迫她卖唱,她誓死不从。她想:“这样下去,终难逃出他们的毒手,何不找个合意的人,早些跳出火坑?”她看到这个西京客人诚实,很有把终身相托的意思,但不知他有没有妻子,心中迟疑未决。一天晚上,朱文在房中唱曲消遣,一粒金听得心中活动起来,看看义父母已经熟睡,就以乞火为名,偷偷跑到朱文房里来,一谈之下,知道朱文家贫未娶,就把自己的意思告诉了他。朱文起初托辞拒绝,后来听到他说结婚时也不须盘礼,她情愿粗茶淡饭,勤恳劳动过日子,这才答应下来。一粒金把自己亲手绣着白牡丹的绣箧,中间装着二十四文太平钱,赠与朱文做表记。王行首夫妻新开茶馆,请朱文试茶。朱文不好推辞,只得送他们五十文作彩礼,出门而去。不意取钱时将彩箧遗失,被王婆拾得。王婆认得是自己女儿的东西,知道她和朱文必有关系,他们不愿意她和穷人相爱,就设计把她的真容挂在神龛里,准备恐吓走朱文,说女儿已死,鬼魂出来迷人。朱文发觉绣箧遗失,回店寻觅,果然中了王行首夫妇的奸计,吓得拔脚就逃,不敢再住在他们店里。一粒金给王行首夫妻打骂一场,才知道她们的奸计,终于乘机逃出,赶上朱文,说明就里,成其夫妇。②
不过,这故事里却没有了人鬼相恋的情节。有人认为它便是由元传奇《朱文太平钱》直接流传下来的,对于它与古籍中所载而推测出来的情节上的不同,作过这样的解释:《永乐大典》戏文二十五著录的《朱文鬼赠太平钱》中的“鬼乃是假托的,不是真正神话中的鬼”,“虽则‘书生负心’散套云;‘昔有朱文,太平钱鬼为缔姻’,大概做散套的人没有把故事弄明白,才这样说,是不足为据的”③。的确,从现存元传奇《朱文太平钱》佚曲中,我们是看不出这故事的一些鬼影的,但《永乐大典》目中既云“鬼赠”,“书生负心散套”中又谓“太平钱鬼为缔姻”,连这传奇的内容也概括了出来,作者岂能连剧中有鬼无鬼也没弄清?而且,《警世通言》卷三十《金明池吴清逢爱爱》的卷首诗中有“朱文灯下逢刘倩,师厚燕山遇故人”句。师厚燕山遇故人指韩思厚在燕山亲见自己已故的夫人意娘的鬼魂,迁其骨殖南归,并发誓决不再娶,后来忘却誓言,娶女道士刘金坛,再不思念意娘,意娘鬼魂报冤的故事。两句相对,这朱文灯下逢刘倩,当也与此故事相类。从《金明池吴清逢爱爱》来看,刘倩也分明是用来印证爱爱这个女鬼,而吴清则是与朱文比并的。岂有《永乐大典》、“书生负心”散套、《金明池吴清逢爱爱》都搞错之理?
幸好还有《百家公案》第九十九回公案《一捻金鬼赠太平钱》这篇小说,否则,这个曾哄传一时的朱文遇鬼缔姻故事,怕不成为千古之谜。为了对比所需,我也把这篇小说的内容转述在下面:
东京城李春,人称大郎,风流倜傥,习学得诸般词曲。因家资耗尽,前往池州,宿于“河南府杨婆店内”。偶于夜间在房中“唱几套散曲消遣”,有美女,自称一捻金,年方十七,谓系杨婆之女,“一生最好唱曲,时闻得官人唱得甚妙,竟来求教”。直至夜深,二人“共谐云雨”。自此,女早去暮至,并赠大郎“钱箧一个,内有太平钱一百”。后“又将钱箧一个,内有太平钱二百与大郎”。一日,大郎将钱箧入茶坊请杨婆吃茶。杨婆一见,即悲泣不止,道这钱箧似是已故女儿之物,女儿生前爱收太平钱,死后葬于李春住房隔壁空地。大郎疑惧,辞了杨婆回归,果见坟茔俨然。当夜,女又至,李因讯之。女谓有一官人,“见奴生得颇有些美貌。要求奴为妾,妈妈不肯,遂称道阿奴身死,假作真容供养,隔壁坟墓乃是假的。”又与大郎宿一宵而去。大郎终是惊惧,次日辞杨婆而去。行十余里,又见女子“在前伺候,道是官人你好负心”。并提出要大郎带其“前去州府作一勾栏”。大郎迷于色,“忘其为鬼”,相偕同至郑州。一捻金于勾栏中作戏度日。不料却遇上了女子的未婚夫都纲。都纲疑杨婆赖婚,假说女儿已死,遂与大郎争执。偶逢包公到“西京决狱”,告至包公处。包公开棺验尸,棺中并无尸骨,也以为杨婆伪将女儿别嫁,将一捻金判还都纲。大郎收拾回东京,才走出二十里,女又随后赶至,责他;“你一男子汉,保不得一个妻子,被人强骗去,今日却自回京,恁薄情也。”于是二人又共欢洽,同回东京。来到东岳庙前,女忽被鬼使扯入庙中。大郎随入,见女正被鬼使拷掠,方知其为鬼魁。因受惊吓,至东京不久也死去。
细较这故事与福建戏,不仅前半的大体情节一致,许多细节也甚为契合:女主人公一叫一捻金,一叫一粒金;男主人公一谓东京人,一则谓西京人;都有男主人公夜间在房中唱曲消遣,因而引得女主人公出来相会的情节;都有赠钱箧、太平钱的情节;复都有神龛中供养女主人公真容的细节。它们之间的渊源,应该说是十分清楚的。既然福建戏《朱文太平钱》是元传奇《朱文太平钱》流传下来的,这《一捻金鬼赠太平钱》也必与元传奇《朱文太平钱》有某种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说它也与元传奇有某种渊源,并非全是推测,从元传奇《朱文太平钱》的佚曲中,可看出这故事的某些细节与之相契合的情形:
佚曲(一)“[中吕近词][红衫儿]奴在房儿里仔细听,听唱曲儿遣奴家动情。……”显然也是因为男主人公在房中唱曲而引得女主人公出来相会。正与《一捻金鬼赠太平钱》的情节同。
佚曲(二)“[杵歌]绣箧儿,绣牡丹,是奴亲针线,平日珍藏十分爱怜。逢君后更无物表奴奴心坚,中间有二百个太平钱,一齐都赠贤。”
钱箧、太平钱乃是戏中的重要关目,故传奇以太平钱命名,《一捻金鬼赠太平钱》中不仅有赠钱箧、太平钱的情节,连所赠太平钱的数目也与元传奇《朱文太平钱》相同。
联系这小说及《永乐大典》的著录、“书生负心散套”的记载、《金明池吴清逢爱爱》的卷首诗,元传奇《朱文太平钱》的故事应该是说朱文遇鬼无疑。福建戏《朱文太平钱》谓王行首夫妇假说一粒金已死云云,则分明露出了近代人改编的性质;而小说则窜改了故事男主公的名字,包公断案的情节,大约也是编者增益的结果:包公判案,“夜断鬼神”,他完全可以牒请城隍、东岳追鬼以救李春,可这个包公却始终被鬼迷惑住.既然冤屈了杨婆,与传统的“阎罗包老”性格相拗,正反映了编者为将故事纳入包公传而妄加的痕迹。
《醉翁谈录》“说话”名目中载有《太平钱》一目,或谓此演张果老娶韦氏事,《曲海总目提要》即著录有《太平钱》,谓“明时旧本,不知谁作”,剧之所以名太平钱者,以张果老尝以太平钱聘韦氏故也。
张果娶韦氏早见《幽怪录》及《续幽怪录》。《幽怪录》中的这一故事收入《类说》卷十一,题《韦氏嫁张老》。《续幽怪录》收入《太平广记》卷十六,题作《张老》。初皆无以太平钱行聘事,唯言五百缗。明冯梦龙《古今小说》卷三十三“张古老种瓜娶文女》也演此,只称韦父要张老以“十万贯小钱儿”作聘。皆谓张系梁时人。《张古老种瓜娶文女》,《宝文堂书目》、《也是园书目》并录,题作《种瓜张老》,《也是园书目》并列入“宋人词话”类。至传奇而始言以太平钱作聘,且以张为唐时人,又与《续幽怪录》中《定婚店》相纽合,改韦氏兄义方为韦固,增益唐明皇令张果老斗法等事。传奇《太平钱》,《古本戏曲丛刊》三集收,为清人李玉所作。在张果老故事系列中,以太平钱行聘的情节所出甚晚。而且,在《醉翁谈录》中,《太平钱》一目归“灵怪”类,若真演张果老事,则当隶“神仙”门。传奇《太平钱》显与《醉翁谈录》中之《太平钱》毫无关涉。但《一捻金鬼赠太平钱》却充满着灵怪气息:一捻金本是鬼魅,小说又说杨春“忘其(一捻金)为妖”,正可归入“灵怪”类,与《西山一窟鬼》同。这《一捻金鬼赠太平钱》是否是《醉翁谈录》中著录的《太平钱》虽还不能遽定,但它以及元传奇《朱文太平钱》的源头是在那里,这却可以肯定无疑。
三
《南词叙录》“宋元旧篇”著录《林招得三负心》,钱南扬先生谓:“林招得并无负心事,‘三负心’三字当是衍文,乃涉上文《陈叔万三负心》而衍成的。因此这戏文的题目应是《林招得》”④,极对。《林招得》现仅存佚曲三支,很难揣知它的故事内容,钱先生从《林招得孝义歌》中找着了它的本事,云:
陈州林百万子招得与黄氏女玉英指腹为婚。不幸林氏屡遭灾祸,家道中落,招得只得以卖水度日。黄父嫌他贫穷,逼他退婚。玉英知道此事,约招得夜间到花园里来,要以财物相赠。事为萧裴赞所知,冒充招得,先到花园里去,把婢女杀,抢了财物逃走。黄父就以招得杀人诉官。招得受不起刑罚,只得招认,判决死罪。后来包拯巡按到陈州,辨明招得的冤枉,把他释放。招得入京应试,中了状元,终与玉英团圆。
《林招得孝义歌》未知出于何时,它与《南词叙录》、《九宫正始》著录的元传奇《林招得》内容是否完全相同,不得而知。《百家公案》第七十八回《两家愿指腹为婚》写的也是这一故事,略:
西京城南富户林百万与张员外契好,二人妻子同年同月怀孕,因相约:若共生男,结为兄弟;若共生女,结为姐妹;若一男一女,结为夫妻。后林家生男,取名招得;张家生女,林百万乃以黄金百两为聘,遂取名千金。后百万故去,招得虽聪明多才,却喜赌博,数载之间,家财荡尽,只得卖水度日。张员外因逼其退婚。招得无奈,写下离书;千金却矢志不另嫁。一日,招得忽遇太白金星赠白鹤一只,骑鹤直入张家花园,恰遇千金娘子,各诉平生,甚相眷念。千金嘱招得去包公府中陈诉,并约招得夜二更至花园,将赠以盘缠。事为屠人裴赞所知,先招得入园,杀婢梅香,夺金而去。招得被陷判死。值包拯至,复审,得凶器,上有裴赞字;又梦一人衣红衣于身边过,因捕屠人裴赞。赞不招,拯设计,令一妓扮梅香鬼魂,夜中隔墙向裴赞索命,终得实情。招得与千金得成眷属后,又一举及第,官至宰相云。
这个《两家愿指腹为婚》故事,很可能便是由已佚的元传奇《林招得》改写而成。说它是由元传奇《林招得》改写而成,这从《林招得》尚存的曲中也可得到一点证明。《九宫正始》八册载:
[仙吕入双调过曲][淘金令」一心告天,愿我无疾恙。一心告神,愿我无灾障。暗想花阴,遇着情郎。为他身贫家窘,赠与金珠,谁知到此成祸殃?虔诚拜三光,虔诚祝上苍,表我真心,诉我衷肠,瞻星拜月一炷香。
这里所说,显然也有千金娘子与林招得花园相遇,约赠金珠的情节。不过,《两家愿指腹为婚》似还袭用了关汉卿《钱大尹智勘绯衣梦》的情节,元传奇《林招得》中断案者是否包公,似也很难肯定。不过,明成化间刊刻的说唱词话《说唱足本仁宗认母传》却已明白地说过包公“街头曾救林招得”。包公断林招得这段公案,至少成化间便已在民间广为流传。至于《林招得孝义歌》之出,我估计,则还在《百家公案》之《两家愿指腹为婚》以后。拿《两家愿指腹为婚》与《林招得孝义歌》相比,最大的不同乃在林招得的并无孝义之行,反倒有好赌的劣迹。孝义之说,当是此故事在民间流传过程中添加上去的。
明无名氏有《卖水记》传奇,未见传本,但《词林一支》卷四《八能奏锦》卷下却录有它的一出“黄月英生祭彦贵”,与《两家愿指腹为婚》的情节大体一致,《林招得孝义歌》会不会是捏合《卖水记》、《两家愿指腹为婚》而成?
另外,与《两家愿指腹为婚》这小说故事内容相近的公案小说尚伙:《百家公案》第二十三回《获学吏开国材狱》、《海刚峰公案》第五十四回《判奸友劫财》、《廉明公案》的《韩按院赚赃获贼》、《详刑公案》的《戴府尹断姻亲误贼》、《龙图公案》的《钥匙》、《包袱》等等皆是。只是男主人公的名字不同,断案者不一,断案的方法略异而已。
四
《百家公案》第六十二回《汴京判就胭脂记》,叙河南任城书生郭华,听说东京放榜招贤,携家人李二赴京。偶见卖胭脂的美女王月英,爱之,假买胭脂为名,以求亲近,进行挑逗调戏。初为月英所拒责,然月英也慕郭华俊美,旋又后悔。于是在丫环梅香的撮合下,先相约于东街灵祭庙中相会,至期而月英惧母亲知觉,未克赴约;复相约元宵夜其母外出后于相国寺中相会。是夜郭华为友人强饮醉酒,酣卧佛殿之后,月英携梅香前来赴约,见郭华醉而不醒,乃留绣鞋一双、手帕一幅而去。郭华醒来,悔愤不已,吞鞋帕而死。寺僧闻于包公,公差人扮货郎探查,知鞋、帕系月英之物,拘而审之,得实情。因领公差入寺勘验,将郭华救醒。恰值郭华之父以华久去不归,寻至东京,父子相见。包公奏闻朝廷,判二人成婚,夫妇偕老云。
这是一个很有名的故事。本事出《幽明录》(见《太平广记》卷274),名《买粉儿》。宋人《绿窗新话》、明王世贞《艳异编》、冯梦龙《情史类略》均载。《情史类略》“买粉儿”条后云:“元人传奇《留鞋记》故事与此大似,唯男为郭华,女为月英,买粉作胭脂。”元人传奇《留鞋记》今佚,唯留佚曲六支。宋市人小说中有“粉合儿”,或疑也即此⑤。其中的男主人公是否名郭华,皆不可知,但郭华成为此故事的男主人公,却决不从元传奇《留鞋记》始,而在金院本中即有《憨郭郎》。《幽明录》中的这则故事自没有包公,包公的进入故事不知是在什么时候?《留鞋记》中似也并无包公这人物,若有,冯梦龙为“买粉儿”条加注时,似还应指出它增益了包公。但元曾瑞卿的杂剧《王月英元夜留鞋记》⑥却明明白白有了包公断审的情节。不过,《百家公案》中的这篇小说,却似非由这杂剧改编,小说中并无郭华下第,却多郭华之父寻郭华到东京的情节。这小说与已佚的元传奇《留鞋记》情节也许更为接近。元传奇《留鞋记》虽佚,但明无名氏的《胭旨记》十分清楚便是由《留鞋记》改编而成,其中第十六出“戏英”便袭用了《留鞋记》的佚曲(按:括号中为《胭脂记》不同于《留鞋记》的字,加红的字为《胭脂记》所增)。
[黄钟过曲][降黄龙]有话难提,为(买)胭脂颜色可人情意。事不由(干)己,常言道,君子成人之美。听启:未娶妻室,自恨我婚姻来迟。总(纵)有才貌,谁人便肯,招咱为婿?
[前腔第二换头]听他语话蹊跷,自古道,明人点头即知。全没道理,直恁的,话不投机。常时,往来街市,只恐怕傍人猜疑。买胭脂,自合抽身,早早回去。
[前腔第三换头]重启(听):望姐姐(小姐)容恕。小生有一句,不识进退言语。娘行貌美,我年少,匹配端的相宜。奇异(自忆)共谐连理,好似一对鸾凤于飞,做夫妻,相怜相爱,半步不离。
[前腔第四换头]相欺,把咱调戏,免不得骂你几句,村俗无知,非媒不娶。岂不达周公之礼,胡为。须知惹人谈耻。我怎比花街娼妓?若求婚,也不嫁你个饿酸穷鬼。
这《胭脂记》应该保留了元传奇《留鞋记》的基本情节。《胭脂记》的情节,它的第一出《开场》说得颇为明白:
郭华长安客,月英汴京人,相逢春闱后,观色动精神。腌留数月不返,母病父药,金帛济孤贫。黄勇的号人中之杰,为纳粮赔折,周济赠黄金。一旦父思子,远远千里访虚真。路经山寨,黄勇一见,恩报有恩人。又谁知,那才子佳人,有意把胭脂暗里传情?小梅香传书寄柬,约观灯相国寺,悄地偷情。那秀才希泥醉也,辜负裙钗。只得把香罗暗解,脱绣鞋无限伤心。郭秀才醒来无奈,吞香罗半幅,咽喉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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